学校招收范围内年满6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外地学生按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学生修业年限6年,修业年限已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生毕业证书。学年末学科考试不合格者,准许其补考,补考不合格者,从德、智、体等方面进行评价。学校取消留级制度。
积极防止学生辍学,发现学生未到校,班主任应及时报告学校,并及时与家长取得联系。
严格管理学籍,专人负责,每学期进行两次学籍核对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及时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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