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1、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制作学校文化建设所需海报、喷绘、横幅、宣传册、邀请函、书籍等,统一由学校校园文化部管理制作。
2、各部门、班级、活动策划组对自己制作的海报、喷绘、横幅、宣传册、邀请函等拥有所有权和使用权,由校园文化部统一管理。
二、管理细则
1、所有需要制作的文化建设项目(海报、喷绘、横幅、宣传册、邀请函等)需按照流程申报实施。
(1)提前一周向校园文化部提交文化建设方案或活动策划方案,待主管领导审批通过后有力执行。
(2)方案审批后看,请及时填写文化建设申请单交校园文化部助理处。(及时提交申请单,避免因为时间原因,耽误活动或文化建设的正常进程。)
(3)搜集所需图片、文字素材,打包发至校园文化部助理处,由校园文化部统一联系设计制作。
2、所有文化建设内容(海报、喷绘、横幅、宣传册、邀请函等)必须使用于方案中所指定区域。
3、各部门、班级、活动策划组对自己制作的海报、喷绘、横幅、宣传册、邀请函等拥有所有权、使用权、保管权,由校园文化部统一管理。
4、各部门、班级、活动策划组对自己制作的海报、喷绘、横幅、宣传册、邀请函等文化建设资源,以学年度为单位,进行使用数量统计,并将使用数量(物资消耗)统计表格汇总到校园文化部助理处。
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校园文化部
2014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