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经表决通过了两个决定,分别将9月3日确定为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将12月13日确定为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国家公祭通过法律的形式确定,体现的是一种国家的意志,亦是国家的尊严。公祭的意义在于,唤醒人们历史记忆,避免忘却与麻木,以史为鉴、维护世界和平及正义良知。
12月19日,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各班利用少先活动课举行了“国家公祭日”纪念活动,主题:“公祭英烈魂,共铸中国梦” ,全校学生宣读
《和平宣言》
巍巍金陵,滔滔大江,钟山花雨,千秋芬芳。
一九三七,祸从天降,一二一三,古城沦丧。
侵华倭寇,掳掠烧杀,尸横遍野,血染长江。
三十余万,生灵涂炭,炼狱六周,哀哉国殇。
举世震惊,九州同悼,雪松纪年,寒梅怒放。
亘古浩劫,文明罹难,百年悲叹,警钟鸣响。
积贫积弱,山河蒙羞,内忧外患,国破家亡。
民族觉醒,独立解放,改革振兴,国运日昌。
前事不忘,后事之师,殷忧启圣,多难兴邦。
七十七载,青史昭彰,生生不息,山高水长。
二零一四,国家公祭,中外人士,齐聚广场。
白花致哀,庄严肃穆,丹忱抒写,和平诗章。
大道之行,天下为公,大德曰生,和气致祥。
和平发展,时代主题,民族复兴,世代梦想。
龙盘虎踞,彝训鼎铭,继往开来,永志不忘。
带领全校学生回顾了这段悲惨的历史,了解“国家公祭日”的意义,向全校学生发出了倡议,最后,全校学生面向国旗齐呼“少年强则国强,少年智则中国智!少年雄于地球,则国雄于地球!” 铮铮誓言响彻校园。
青少年学生从小就应该树立强烈的民族责任心和社会责任感,只有把我们自己的事情做好了、做大了、做强了,我们才能站得直,立的稳,我们国家才能屹立于世界民族之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