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和《成都高新区政府采购当事人行为规范》及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实物管理的要求,为了加强学校资产管理,规范采购行为,保证资产购进、存储和使用业务的正常进行,经学校行政会研究决定,特成立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政府采购小组。
组 长:芶鹏 校长
副组长:宋茜 副校长(分管教学)
陈冠夫 副校长(分管校园文化建设、国际交流)
成 员:周述芳(主任:分管人事、后勤)、 曹娟、刘珈齐(主任:分管德育)、廖敏(主任:分管课程、教学)、游琼英(主任:分管科研)、欧小丽(主任:分管师培)、陈洪娟(主任:分管科创)、赵靖、周强、江樾、李世涛、李瑶、张义成、谢郭军、付亮、汪郑琳、侯文婷、胡冰清、卿敏、杨眉、付子轩
每一次采购项目的实施初,根据项目的类别确定一名副组长(分管行政),再由副组长随机抽取5名教师代表(采购小组成员中产生),组成实施该项目的采购小组。
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
二○一六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