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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2018年心理健康项目服务方案

作者:学校采购小组    点击数:2973

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为进一步推进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创新和深化,探索和打造更专业和可评估的具有泡天特色的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载体和品牌,拟在2018年继续开设心理健康项目。

一、商务要求

服务周期:一年。

二、技术、服务要求

1.项目背景

心理素质是人生发展的基石,为进一步提升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青少年的心理品质和综合素养,促进青少年身心正向成长和整体协同发展,以学校心理健康普适性教育及重点青少年群体心理辅导为重点,实现个体、家校和社会的和谐、健康及可持续发展,现面向社会对2018年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及素养发展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清单

2018年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青少年心理健康及素养发展项目的全年策划、组织、执行。

3.项目要求(按年计算)

(一)每周2次心理咨询,每次2小时,咨询人员以学校心理老师推荐为主。

(二)一学期开展10次同质学生的团辅活动。

(三)开展心理素质拓展类校级大型活动2次。

4.项目服务机构要求

(一)提供过去一年来,独立开展相关工作的经验说明;

(二)2个专职(有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证书,能够独立进行6-12岁儿童心理咨询,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工作人员,并提供相关证明(含健康证);专职工作人员定期接受机构培训。

(三)机构获得省级以上表彰的证明;

(四)有市级以上相应的专业服务场馆及心理治疗设备;

(五)机构已与2所以上高校建立学研实践基地的合作;

(六)有20人以上专业团队支持。

三、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2.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2016或2017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2016或2017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距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也可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3.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原件。

四、项目预算

70000.00元人民币。投标报价不能高于此预算经费,否则视为无效报价。

五、投标说明

投标文件于北京时间2018年3月23日19:00前交于成都市泡桐树小学(天府校区)学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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