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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办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的通知

作者:刘靓    点击数:4100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文化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成教函〔20126
关于举办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的通知
各区(市)县教育局、文化局、团委,高新区社会事业局,市直属(直管)学校(单位):
为贯彻落实教育部颁发的《学校艺术教育工作规程》和《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艺术教育的意见》(教体艺〔2008〕8号)文件精神,展示学校和社会艺术教育成果,选拔和储备学生优秀艺术人才,经研究,决定于2012年举办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机构
主办单位: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文化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承办单位:成都市青少年宫
成立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组委会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成都市青少年宫(地址:顺城街262号,电话:86628464、86743664)。
二、比赛项目和组别划分
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共设美术、书法、舞蹈、器乐、声乐、语言表演六大类比赛项目。分为小学一组(小学1—2年级)、小学二组(小学3—4年级)、小学三组(小学5—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五个组别进行比赛。
三、比赛安排
(一)报名时间:2012年3月17日—3月23日
(二)报名地点:成都市青少年宫
(三)报名办法
坚持自愿的原则,任何单位不得强制学生参加。采取个人与集体报名相结合的办法,可由相关单位集中自愿参赛的学生进行集体报名,也可通知学生直接到报名点报名。郊区(市)县的参赛学生个人和单位可在当地青少年宫或市青少年宫报名。
(四)比赛时间
1.小学一组、小学二组:所有项目比赛均在2012年暑假举行,比赛时间4月21日公布。
2.小学三组、初中组和高中组
(1)器乐、声乐、舞蹈、语言表演:4月29日—5月1日
(2)美术、书法:5月5日—5月6日
(五)比赛规则
关于比赛内容、要求、时间等详细规则,请见附件。比赛规则可到大赛组委会办公室领取,或登录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查询或下载(网址:www.cdqsng.com)。
四、奖励办法
(一)分组别和比赛项目按比例设参赛者一、二、三等奖。获奖者由主办单位颁发获奖证书,并进入学生优秀艺术人才储备库,作为各级各类学校招收艺术特长生推荐参考依据和参加各种文艺演出及对外艺术交流活动的人员选拔依据。
(二)设“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一、二、三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由主办单位颁发“优秀指导教师”荣誉证书。
(三)各组别的一等奖获得者具备自愿参加成都市“蓉城十佳艺术新苗”(比赛规则与“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规则相同)评选活动的资格。
各区(市)县教育局、文化局、团委要及时将本次选拔赛的相关信息通知到学校、青少年宫、文化馆和艺术类社会力量办学机构,各中小学和相关单位应采取多种形式将此信息通告到所有具有艺术专长的学生。
特此通知。
附件: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比赛规则
成都市教育局 成都市文化局 共青团成都市委
二年一月五日


附件
成都市第十一届学生优秀艺术人才选拔赛
比赛规则
一、参赛对象
凡承认本规则的我市中小学校在校生均可自愿报名参赛。
二、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须交一寸照片一张,并交验户口复印件(全日制学校集体报名可由教务处在报名表上盖章)。
(二)上网下载报名表(每一项参赛项目限填写一名指导教师)。
(三)领取参赛证时请仔细核对,并妥善保管。凭参赛证进入比赛现场。
三、比赛项目及比赛办法
(一)比赛项目
美术、书法、舞蹈、声乐、器乐和语言表演六大类比赛项目。
(二)比赛办法
参赛选手根据由计算机随机排出的比赛顺序参加一次性现场比赛,直接决出比赛成绩。
四、组别划分
小学一组(1—2年级)、小学二组(3—4年级)、小学三组(5—6年级)、初中组、高中组。
五、比赛内容及要求
(一)美术比赛
美术比赛实行现场命题作画,画种不限,限平面画,立体和半立体作品不得参赛。
1.比赛时限:小学一组90分钟,小学二组120分钟,小学三组150分钟,初中组150分钟,高中组150分钟。
2.作品必须在指定赛场、指定时间内完成,表现手法、材料不限,纸张尺寸4开(国画尺寸长宽不超过54cm),工具材料自备。
3.比赛作品应为没有参加过任何比赛的新作,所有带图形和图案意味的纸张不得带入赛场,不得有代赛等任何作弊行为,否则取消比赛资格并由主办单位作严肃处理。
(二)书法比赛(限毛笔)
1.小学一组:一件作品,自选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2.小学二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3.小学三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28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4.初中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40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5.高中组:一件作品,现场命题内容、自选字体,40个字(不含落款),时限60分钟。
作品尺幅统一为四尺单条竖写,具体纸质不限。作品可以落款,但不能书写参赛者姓名。参赛者自带墨汁、毛笔、纸张、墨盘、毛毡,不得使用印章。各组参赛选手应严格按规定要求书写,否则视为废卷,不准携带字帖、范本、字典入场(书写篆书作品可以自备字典供场内查用)。
(三)舞蹈比赛(限单人舞)
1.参赛者须完成表演作品一个。
2.舞种规定: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和国标舞。
3.比赛时限
1)古典舞、民族民间舞、芭蕾舞:小学一组3分钟,小学二组4分钟,小学三组4分钟,初中组5分钟,高中组5分钟。
2)国标舞:
小学一组:不低于130秒,不超过2分钟
小学二组:不低于130秒,不超过2分钟
小学三组:不低于230秒,不超过3分钟
初中、高中组:不低于3分钟,不超过4分钟
4.参赛者自备服装、录音带或CD光盘。
(四)声乐比赛(限独唱)
1.选曲:所选歌曲内容健康,积极向上,并符合学生年龄段,被选歌曲和音域要与选手程度相符,唱法不限,有一定的技巧、音准,节奏感强,语言清晰,演唱完整。
2.比赛时限:小学一组4分钟,小学二组4分钟,小学三组 4分钟,初中组5分钟,高中组5分钟。
3.伴奏方式:一律采用录音卡带或CD光盘伴奏。钢琴或其他现场伴奏方式不能参赛。
4.参赛者自备伴奏带(或CD光盘),并于赛前交到放音处。
5.服装:整洁、大方、美观为宜。
(五)语言表演比赛(限个人表演)
1.小学一组:现代诗、散文、故事(寓言、童话均可)其中任选一篇朗诵,时限2分钟。
2.小学二组:古诗朗诵并解读、现代诗、散文、故事(寓言、童话均可)其中任选一篇朗诵,时限3分钟。
3.小学三组:(1)自选叙事诗、故事(寓言、童话均可)其中任选一个,时限2分钟;(2)生活片断表演:在比赛现场规定的题目中抽选一个进行表演,可适当加入语言辅助,允许使用方言,时限2分钟(规定题目请于3 15日后在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下载)。
4.初中组:(1)自选叙事诗、故事、小说片段(均需有三个以上角色区分)其中任选一个,时限3分钟;(2)生活片断表演:在比赛现场规定的题目中抽选一个进行表演,可适当加入语言辅助,允许使用方言,时限2分钟(规定题目请于315日后在成都市青少年宫网站下载)。
5.高中组:(1)自选故事、小说片段(均需有三个以上角色区分)其中任选一个,时限2分钟;(2)自选戏剧、影视剧人物台词独白表演,时限3分钟。
(六)器乐比赛(限独奏)
1.比赛项目
1)西洋乐:西洋弦乐(小提琴、中提琴、大提琴、低音提琴、古典吉他),西洋管乐(铜管、木管),西洋打击乐,钢琴,电子琴,手风琴。
2)民族乐:民族弦乐(二胡、高胡、中胡、板胡、京胡) 民族管乐(竹笛、唢呐、箫、笙、葫芦丝),民族弹拨乐(扬琴、琵琶、古筝、柳琴、大阮、中阮、小阮、古琴、月琴)。
2.比赛要求
1)小学一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3分钟;
2)小学二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4分钟;
3)小学三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4分钟;
4)初中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5分钟;
5)高中组:自选乐曲一首,时限5分钟。
参赛者自带乐器(钢琴除外),所选乐曲内容要求健康向上,可演奏缩谱,需背谱演奏,并不得带伴奏及伴奏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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